单位名称: | 安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网站名称: | 安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更新时间:2024/10/25 22:07:32 |
相近名称: | 安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官方网站,安顺市质监局官网 |
网址URL: | 安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办公地址: |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市府路3号 (邮编:56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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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备案: | 黔ICP备05001006号-1 |
相关简介: | 安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构职能 (一)负责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产品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二)推进区域名牌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负责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后续监督管理工作;查处违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违法行为。 (三)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产品质量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开展打击假冒伪劣活动;负责所属质检机构(含授权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日常监管工作。 (四)组织宣传、实施标准,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企业标准备案和登记工作;负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五)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组织实施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计量比对工作;对法定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监督管理;承担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等工作。 (六)开展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愿性认证,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实验室资质认定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负责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节能监督管理,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提出处理建议。 (八)拟订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宣传、教育、培训、信息工作;配合实施相关专业职业资格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安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办政务公开、信息、保密、信访、督查督办工作;承担国有资产管理、安全保卫、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目标考核工作;负责党风、行风建设以及纪检等有关工作。 (二)教育法规科 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市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起草贯彻上级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意见;对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行为实施法制监督;承担或参与行政复议和应诉、赔偿工作;负责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工作;负责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和培训考核工作。 (三)质量管理科 承担宏观质量管理工作,协调管理全市的质量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振兴的政策措施和质量奖励制度;组织实施产品质量诚信工作;推进名牌发展战略,管理和协调全市名牌产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承担缺陷产品召回和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产品质量监督科 拟订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后处理工作;拟订重点监督抽查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和处置工作;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管工作;监督管理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活动。 (五)标准化科 组织实施标准化工作,组织标准化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标准化项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承担企业标准登记备案工作,协调处理有关标准问题;承办商品条码工作。 (六)计量科 贯彻实施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监督管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监督管理计量器具生产、销售、使用,组织量值传递;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和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 (七)认证监督管理科 贯彻实施国家认证认可法律、法规和制度;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推动自愿性认证活动的开展;协助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实验室资质认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通过资质认定的实验室的日常监督工作;承担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工作。 (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制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定期向市政府报告特种设备安全总体状况;负责对辖区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对公共聚集场所特种设备实施重点监督检查;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实施法规规定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负责制订并管理全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规定权限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 (九)计划财务科技科 编报本单位经费预算、决算;负责本单位财务、票据管理、国有资产核算和罚没物资处理等工作;承担本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拟订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和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和组织实施本单位基本建设;负责本单位技术机构及实验室建设规划方案并监督执行;负责对本单位技术开发、技术改造及技术装备项目的审查、申报并组织实施;管理本单位科技创新和技术引进开发、科技项目、信息服务、知识产权科技申报和推广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产品的申报、管理等有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