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黔南州人大常委会 |
网站名称: | 黔南州人大常委会更新时间:2024/10/25 22:07:41 |
相近名称: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黔南州人大网,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黔南人大,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
网址URL: | 黔南州人大常委会 |
办公地址: | 贵州省黔南州都匀经济开发区匀东大厦3号楼 (邮编:558000) |
电话传真: | 0854-8222337 |
电子邮箱: | [ 暂无黔南州人大常委会的电子邮箱地址 ] |
服务QQ: | [ 暂无黔南州人大常委会的QQ号码 ] |
网站备案: | 黔ICP备19010653号 |
相关简介: |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网站 机构职能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三、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四、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根据州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六、监督州人民政府、州中级人民法院和州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七、撤销州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八、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州长的个别任免;在州长、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州人民政府、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省人民检察院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九、根据州长的提名,决定州人民政府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的任免。 十、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任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一、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州长的职务;决定撤销州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二、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省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十三、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