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网站名称: | 黔南州发展改革委更新时间:2024/10/25 22:07: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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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简介: | 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州人民政府委托向州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等重要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储备和紧急调度。 (三)参与拟订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土地政策的实施办法;监督价格和收费政策的执行,综合分析政策的执行效果,提出政策建议;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社会信用信息数据库的有关工作。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工作。 (五)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投资项目和用汇投资项目并组织项目申报;向政策性银行及商业银行推荐申贷项目,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社会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核准或审核上报境外投资项目;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服务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重大政策及规划,指导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承担协调和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并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实施区域协调发展和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相关规划;组织协调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工作;提出城镇化发展的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 (八)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有关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等重大问题。 (九)统筹能源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能源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草案,协调解决能源发展和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能源行业标准,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综合分析能源运行状况,规划有关重大项目的布局;拟订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承担能源行业的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协调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全社会公共节能有关工作。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规划和政策,建立循环经济项目库,办理循环经济项目的核准、备案报批事项,协调实施循环经济试点示范等工作;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并协调实施。 (十一)指导、协调全州各县(市、区)、各部门、各行业的发展规划和计划工作,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重点产业专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调整建议。 (十二)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拟订重要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重要战略物资的收储、紧急调度、动用、轮换和管理。 (十三)承办州人民政府与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