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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商务局】
单位名称: | 安顺市商务局 |
网站名称: | 安顺市商务局更新时间:2024/10/25 22:07:32 |
相近名称: | 贵州省安顺市商务局,安顺商务微信号 |
网址URL: | 安顺市商务局 |
微信公众号: | 安顺商务 (点击查看该微信公众号的二维码) |
办公地址: | 贵州省安顺市市西路 (邮编:561000) |
电话传真: | 0851-33223663、0851-33329041 |
电子邮箱: | [ 暂无安顺市商务局的电子邮箱地址 ] |
服务QQ: | [ 暂无安顺市商务局的QQ号码 ] |
网站备案: | 黔B2-20050010 |
相关简介: |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顺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09〕74号)、《中共安顺市委 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安顺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安市发〔2010〕9号),设立安顺市商务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对原直属国有商务企业的业务主管和对原直属国有商务企业职工的人事管理职责。 (三)承担省商务厅下放给市人民政府的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备案职责。 (四)将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审批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划入市商务局。 (五)将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整顿规范市场秩序、成品油及散装水泥流通、12312商务举报投诉、典当等商务贸易管理职责划入商务局。 (六)增加药品流通行业管理职责(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企业经营发展和信用体系建设等)。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关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研究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发展和流通体制改革并a提出建议。 (二)推进全市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全市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建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执行国家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酒类流通、药品流通、生猪屠宰、拍卖、典当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组织实施全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执行国家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全市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负责执行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八)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组织协调全市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推进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初步审查,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十)指导协调全市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全市外商投资办法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核准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依法办理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经营者资格备案登记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协助省商务厅办理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执行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负责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的申报工作;归口管理争取境外无偿援助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全市商务系统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推动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十三)负责指导和组织全市商务系统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商务厅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安顺市商务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财务、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信息、电子政务、目标绩效管理、机关公产管理、后勤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外经贸企业出口退税和出口收汇工作。 (二)法规科 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政务公开、安全生产等工作;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建立并完善产业损害预警、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承担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指导协调对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指导商务企业优化重组工作。 (三)商务综合运行科 研究提出应对区域经济合作、现代市场体系和现代流通方式发展的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商务运行态势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商务经济运行统计、分析及信息工作;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重要消费品储备(肉类、食糖等)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承担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和茧丝绸协调工作;负责全市商务流通促进、商务举报投诉(12312商务举报投诉)相关服务工作。 (四)市场体系建设科 承担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相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措施,推进流通标准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承担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行业等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流通行业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现代物流和节能降耗工作,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酒类流通市场的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散装水泥、药品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并依法进行有效监督。 (六)对外贸易与外资科 承担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的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吸引外资、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承办核准和报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和投资促进工作;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审核报批市内企业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境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申报和管理国(境)外对我市的多、双边无偿经济技术援助;承担外贸业务资金、专项基金的具体使用和管理核算工作;承担企业进出口经营者资格备案登记工作。 (七)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科 承担商务系统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等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安顺市商务局机关行政编制18名(含单列纪检监察编制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总经济师1名;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1名,科级领导职数10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2名。 五、其它事项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上报,市商务局负责计划下达后的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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