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黔西县人大常委会 |
网站名称: | 黔西县人大常委会更新时间:2024/10/25 22: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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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简介: | 组织机构 一、办公室,下设秘书股、行政股、后勤服务中心 主要工作职责: 1.承担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各种会议的组织筹备和会务工作,负责人大机关的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印信管理工作。 2.负责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党组会议决定事项、工作布置、重要文件及领导批示的传达和督办。 3.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委会公报、人大信息、会议纪要、情况通报等编写工作,做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各种会议的宣传报道工作。 4.接待和办理来信来访,向常委会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搞好人大机关外事联络和接待工作。 5.负责人大机关的人事和老干部管理工作。 6.负责人大机关的财产、财务、车辆管理等行政事务和后勤服务工作,搞好人大机关学习、值班、卫生和安全保卫工作。 7.完成上级有关国家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代表工作委员会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有关选举和人事任免方面的业务工作,管理任免干部的档案。 2.负责县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工作评议以及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述职评议的有关业务工作。 3.联系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工作,了解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4.对组织人事等部门向县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的工和报告和人事任免事项提出初审意见。 5.负责联系县人大代表和在本县的省、市人大代表,了解代表依法行使职权情况,组织安排代表视察活动。 6.整理交办人大代表提出的方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并及时收集代表对答复意见的反映。 7.负责上级人大交付的有关视察调查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及讨论工作。 8.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法制工作委员会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有关法制工作方面议题的调查研究和执法检查。 2.负责县人大常委会对司法机关个案进行监督的有关业务工作。 3.对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监察局向县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的工作报告提出初审意见。 4.联系县司法、武装、群团以及其它工作委员会未涉及的县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 5.协助县人大常委会做好对“一府两院”工作评议以及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述职评议的有关工作。 6.负责上级人大交付的有关视察调查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及讨论工作。 7.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民族工作委员会 主要工作职责: 1.检查了解民族宗教、民政、侨务、残联、战基会等部门贯彻执行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和问题,向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 2.负责对县人民政府提请常委会审议决定的有关报告、议案进行审查,并向主任会议报告。负责起草常委会有关方面的决议草案。 3.办理主任会议和常委会领导交办的相关信访案件,对违反宪法和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破坏民族团结等方面的重大案件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向主任会议报告。 4.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 5.负责对上级人大常委会交来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稿组织讨论,调查研究,综合上报。 6.负责相关视察、调查报告和信息的草拟。 7.负责常委会会议相关议题文件和审议意见的草拟,对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进行跟踪监督。 8.负责办理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经济工作委员会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有关财经工作方面议题的调查研究和执法检查。 2.对县计划、财税、商贸、工交、城建等部门向县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的工作报告提出初审意见。 3.联系县财经等部门的工作,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 4.负责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的具体业务工作。 5.协助县人大常委会做好对“一府两院”工作评议以及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述职评议的有关工作。 6.负责上级人大交付的有关视察调查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及讨论工作。 7.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有关教科文卫工作方面议题的调查研究和执法检查。 2.对县教科文卫等部门向县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的工作报告提出初审意见。 3.联系县教科文卫等部门的工作,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 4.协助县人大常委会做好对“一府两院”工作评议以及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述职评议的有关工作。 5.负责上级人大交付的有关视察调查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及讨论工作。 6.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信访办公室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 2.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受理登记、转交和办理工作。 3.承办上级人大和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有关信访案件。 4.督促有关单位对重大案件进行查处。 5.做好与县委政府信访局的沟通联系工作。 6.完成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党组会议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八:机关纪检组 主要工作职责: 1.协助县人大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督促机关党委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的责任。 2.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 3.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制度。 4.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接待和受理涉及机关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 5.完成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和县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机关党委 主要工作职责: 1. 组织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人大党组的决议、指示,落实上级党委决议和指示在机关系统的贯彻执行。 2. 研究并提出机关党委的工作设想,及时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机关党委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3. 搞好党支部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党支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抓好对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 做好机关干部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和职工队伍的素质。 5. 按照县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机关党委的工作职责和实际,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