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榕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
网站名称: | 《榕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更新时间:2025/8/15 16:4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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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简介: | 榕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 (三)参与拟订财政政策、土地政策的实施办法,综合分析财政、金融政策的执行效果,提出政策建议。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非金融类信息数据库的有关工作。 (四)牵头做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工作。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参与拟订全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 (五)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申请国家、省、州以及安排县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组织协调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工作;安排财政建设性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投资项目和用汇投资项目并组织项目申报;统筹协调推进金政企项目融资合作,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使用方向;引导社会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提出利用外资的战略、规划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实施重点项目管理,指导工作咨询业发展;指导协调矿产、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对外合作。 (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统筹服务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重大政策及规划,指导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进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组织实施区域协调发展和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相关规划;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协调推进有关工作;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八)统筹推进与县外区域合作交流。研究拟定与县外区域合作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推进区域合作的体制和政策建议;建立与周边县市、经济区区域合作常态化机制,负责县外区域合作交流工作统筹协调;负责开展对口帮扶工作。 (九)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重要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重要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负责粮食、食糖、药品、食盐等重要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按照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实施。 (十)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旅游、卫生计生、体育、广播影视、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有关就业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一)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组织拟订循环经济发展、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协调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负责协调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清洁生产有关工作。 (十二)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研究拟定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和收费政策,管理国家、省、州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预测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及变动趋势;开展价格认证工作。 (十四)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五)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