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望谟县财政局 |
网站名称: | 《望谟县财政局网》更新时间:2025/9/14 12:08:10 |
相近名称: | 贵州望谟县财政局网,望谟财政局,望谟县财政局网官网,望谟县财政局网官方网站,贵州省望谟县财政局网,贵州省黔西南州望谟县财政局网 |
网址URL: | 官方网站 |
办公地址: | 贵州省黔西南州望谟县天马大道 (邮编:562300) |
电话传真: | 0859-4610360 |
电子邮箱: | 745297976#qq.com(发电子邮件时请将#改为@) |
服务QQ: | 745297976(客服QQ) |
网站备案: | 黔ICP备19013217号![]() |
相关简介: | 望谟县财政局单位职责 第一条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及所辖县(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19〕1号)、《中共望谟县委望谟县人民政府关于望谟县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望党发〔2019〕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望谟县财政局(以下简称县财政局)是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县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县委、县政府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相关分配政策,完善鼓励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债务管理等的地方性规章草案。 (三)承担全县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县级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年度县级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级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决算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四)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五)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统筹、协调、指导,强化政府债务管理职责。 (六)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公益金。 (七)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八)拟定并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和办法;管理和指导政府采购相关工作;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政府采购中的投诉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九)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十)办理和监督县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和省、州、县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拨款,贯彻执行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地方政府债务。执行国家政府债务管理和中央代地方发行国债管理的制度和政策,防范债务风险。按规定对国际金融组织以及外国政府对我县的贷(赠)款进行管理。 (十三)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代表县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县人民政府授权管理的国有企业履行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职责,认真落实对所出资企业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职责。 (十四)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责。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责任体系,拟定和完善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拟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五)完善投资监管和国有资本运营机制,指导所监管企业法合规经营、防范化解风险;完善所监管企业违法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机制,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分类处置和督办发现的违规问题。 (十六)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拟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 (十七)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管工作。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 (十八)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 指导代理记账管理工作。 (十九)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负责财政重大支出的绩效评估工作。 (二十)制定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组织财会人员开展财政、会计业务知识培训。开展财政业务重大问题的调研。 (二十一)负责全县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加强计算机网络信息建设,为财政管理提供技术保障。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二十二)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大数据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放管服”工作。 (二十三)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省财政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四)职责调整: 1.将县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职责划入县农业农村局。 2.将县财政局的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划入县审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