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安顺市国土资源局 |
网站名称: | 安顺市国土资源局更新时间:2024/10/25 22:07: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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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URL: | 安顺市国土资源局 |
办公地址: |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东山路4号 (邮编:550001) 〖查看该位置电子地图〗 |
电话传真: | 0851-33222034 |
电子邮箱: | 308978#qq.com(发电子邮件时请将#改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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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备案: | 贵州黄页大全 |
相关简介: | 安顺市国土资源局属安顺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履行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测绘管理等四大职责。内设9个职能科室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土地开发中心、土地登记所、土地储备中心、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六个直属事业单位。位于安顺市西秀区东山路4号。 主要职责: (一)履行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职责。参与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二)履行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测绘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的地方性规章草案;统筹协调国土整治和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工作;负责有关土地、矿产、测绘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对县(区)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三)履行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职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和审核县(区)土地利用规划、矿产资源规划、测绘规划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监督检查。 (四)履行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的职责。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贯彻执行地籍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国家重大土地调查专项,承担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指导县(区)地籍调查、登记、土地分等定级工作和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履行全市耕地保护的职责,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贯彻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的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组织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及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工作,承担报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六)履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职责。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交易、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贯彻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收购储备等行为的有关规定;承担国有企业改制的土地资产处置工作;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实施地价监管;执行国家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及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七)履行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职责。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测绘市场,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八)履行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职责。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按权限负责采矿权审批登记发证和采矿权转让、变更审批;按权限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评审、备案;负责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负责矿产品运销环节的监督管理;负责矿山督查和采矿业的统计工作。 (九)履行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职责。组织实施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管理办法;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办法、标准和规程、规范,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的评审、备案和矿产地管理;负责矿业权价款评估、处置和结果备案;负责矿山储量动态监管、储量登记和统计;组织实施矿床工业指标和全市地质资料汇交,协助管理省级地质勘查项目和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 (十)履行地质环境保护职责。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协助做好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十一)履行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职责。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二)履行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的职责。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十三)履行全市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实施全市基础测绘和地籍测绘工作,负责测绘行业的管理、测绘资质资格管理工作,承担规范测绘市场秩序和地图管理职责,负责组织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负责管理国家基础测绘成果,指导、监督各类测绘成果的管理和测量标志的保护。管理全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指导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工作;监督国家测绘基准、测量控制系统的使用;推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 (十四)组织开展有关土地、矿产和测绘工作的宣传、教育、科技推广及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开展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和文化建设。 (十五)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科级干部的考察、考核、任免、奖惩、培训、管理、协调等工作;负责县(区)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的绩效考评。指导县(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干部人事工作。 (十六)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省测绘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电话:0853-3222034 投诉电话:0853-3358334 传真号码:0853-3358739 办公时间: 8:00-12:00 14:00-18:00(工作日) 办公地址:安顺市西秀区东山路4号 邮 编:561000 电子邮箱:30897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