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都匀市纪委监察局 |
网站名称: | 都匀市纪检监察网更新时间:2024/10/25 22:07: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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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简介: | 都匀市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职能 市纪委机关和市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对市委全面负责。市监察局属于市政府工作部门序列,受市政府领导。 (一)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州纪委和市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主管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州监察局和市政府有关行政监察的决定,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乡镇政府及其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市政府颁发的决议的情况。 (三)负责调查处理市级党政机关和党的组织及市管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的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乡镇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比较重要或复杂案件。 (四)负责调查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负责人和市人民政府任命的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政府各工作部门任命的其他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政纪的行为;受理上述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个人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 (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市党风廉政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对党员、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进行党风廉政勤政教育。 (六)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对全市党风廉政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制定全市党纪政纪有关方面的规定和制度。 (七)调查研究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乡镇政府制定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对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建议。 (八)会同市委组织部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乡镇纪委领导班子人员进行考察、考核、管理;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九)承办州纪委、州监察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都匀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 市纪委机关、市监察局内设8个职能室。 (一)办公室 负责收集、综合、分析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情况,组织起草委、局工作计划、报告和有关文件;负责常委会、全委会、局长办公会及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督导检查常委会、全委会、局长办公会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负责市直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机关各室的有关工作;承担文件管理、机要通讯、保密、保卫、信息档案、政工及后勤服务管理、接待和新闻发布工作;承办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市政协委员的提案;负责组织本委、局机关综治、计生、党建工作;负责组织本委、局机关干部的各类学习活动;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风廉政室 监督检查、综合分析全市党风廉政情况;检查督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调查处理领导干部违法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组织全市性或重要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活动,管理干部廉政档案;承担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执法监察室(市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监督检查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决定、命令的情况;组织、指导专项执法活动;参与或查处重大责任事故。 综合分析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情况,提出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意见;督促、检查、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市直各部门纠风专项治理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全市纠风工作的检查活动。 (四)案件检查室 负责全市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的党组织、政府各部门、驻外办事机构及其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党组织及其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综合、协调、指导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国家、省、州、市重点建设资金、扶贫资金、国债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等专项资金使用中的违法违纪案件查处;监督、检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案件审理室 负责审理由市纪委、监察局调查处理的案件;审理需呈报上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同级党委、政府审批的案件;审理乡镇纪委报批、备案的案件和征求意见的方案;负责申诉案件的复审复核工作;办理市监察局在行政诉讼中的有关事宜。 (六)信访室(市监察局举报中心、市廉政勤政监督投诉中心) 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负责对市管领导干部的信访监察工作;初核群众信访反映的重要问题;综合反映带普遍性和倾向性的信访信息;受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个人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 (七)纪检监察综合室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论研究和有关政策的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稿;拟定纪检、监察有关的政策规定和制度;负责党的纪检、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党风党纪、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组织宣传报道;负责对全市对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负责本机关机构编制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市直部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考察配备任免的具体工作;承办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征求市纪委意见工作;负责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综合分析,提出加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建设的意见;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管理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未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政府工作部门、党群系统、有关事业单位(含事业参公)、企业单位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八)举报中心(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侵权投诉中心) 负责受理群众对影响我市经济发展软环境行为的反映、投诉、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移交有关部门依纪依法处理;调查研究、综合分析投诉工作动态和本市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情况,向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报告工作,提出建议;对本市党政机关、执纪执法部门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单位的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