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六枝特区纪委特区监委 |
网站名称: | 《六枝特区纪委特区监委》更新时间:2025/10/6 7:56: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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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简介: | 六枝特区纪委特区监委的职责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机关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房管基建和安全保卫工作等。 干部室。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承办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办理区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区委组织部意见工作等。 宣传教育室。承担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承担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课题调查研究;负责与特区纪委委员和特区监委特邀监察员的联系;归口管理机关承担宣传教育职责的单位;承担机关的新闻事务、有关网络信息工作。 党风政风监督室。承担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的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统筹开展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民生领域监督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对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承担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有关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以及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 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对案件监督管理室移交的问题线索,按程序进行处置,发现新的问题线索,按程序移交案件监督管理室;综合、协调、指导联系部门、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第五纪检监察室(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办公室)。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担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犯罪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检查联系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对案件监督管理室移交的问题线索,按程序进行处置,发现新的问题线索,按程序移交案件监督管理室;综合、协调、指导联系部门、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案件申诉复查复议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有关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承担提出纪检监察制度建设计划;承担纪检监察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指导、备案审查、清理;承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承担申诉复查复议工作等。 案件审理室。承担审理本级纪检监察部门和派驻(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审查调查的特区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和乡(科)级党的组织的违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负责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就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协调;负责对全区案件审理工作进行指导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