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册亨县档案局 |
网站名称: | 册亨县档案信息网更新时间:2024/10/25 22:08: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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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简介: | 【册亨县档案馆】 1961年12月,县委决定设立县档案馆,1962年3月正式开展工作。1968年4月由于“文化大革命”动乱县档案馆被迫关门,工作陷入停顿。1971年6月后县档案馆工作趋于恢复。1981年5月,县档案馆和县委根据中央文件精神设立的县档案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两种职能。1984年1月机构改革撤销县档案局后仍保留县档案馆。1985年10月县档案馆和恢复后的县档案局合署办公,仍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两种职能。1994年3月第二次二级机构改革中,机构改革撤销县档案局后仍保留县档案馆。1996年10月县档案馆和再次恢复的县档案局合署办公、局馆合一至今。历年来无论是局馆合一还是裁撤机构,县档案馆均得以存在,保证了档案工作的连续性。 县档案馆专职人员:1962年为1人;1965年6月增至2人;1981年1月增至3人;1982年11月增至4人;1987年6月增至5人;1988年增至6人;1993年5月减至4人;1996年9月减至3人;1997年增加1人,同年10月增加1人;2000年2月增至6人;2012年末增至8人。 为了使工作有序开展,册亨县档案馆先后制定了《档案馆岗位工作职责》、《档案馆岗位工作守则》等,档案馆的主要任务是: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区、人民公社的文书档案处理工作,以及组织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接收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区、乡(镇)村到期档案的移交工作,接收撤销机构、破产企业和临时机构(如人口普查、二轮承包、林改、税改)的档案资料,负责本馆档案资料的整理、统计和保管工作;负责鉴定本馆过期的档案资料,协助检查企业和机关 、团体、企事业、学校、区、乡(人民公社)的档案资料的鉴定、销毁工作。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提供档案资料的利用,征集、接收、保管革命历史档案资料和文物工作。 档案馆的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接收符合进馆条件的档案;对进馆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严格开展鉴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收集和征集对国家和社会有价值的珍贵档案资料进馆;开发档案信息,为社会利用档案信息资源提供服务;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积极举办展览,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档案馆教育基地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册亨县档案局】 1981年5月,县委根据中央文件精神,设立县档案局,与档案馆合署办公,实行一套人员,两块牌子,两种职能;1984年1月二级机构改革时,撤销档案局。1985年10月,县委根据中央文件精神,恢复县档案局,列为政府编制序列;1994年3月县二次机构改革中,又撤销县档案局。1996年恢复县档案局,为局馆合一的正科级事业单位。 县档案局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参公事业编制,财政全额预算。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业务股、管理编研股和现行文件阅览中心,部门领导职数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设主任2名,股长2名。 册亨县档案局的主要工作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册亨县档案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档案工作实施办法及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组织对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按照《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和《档案管理违纪违法行为处分规定》等规定,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组织并指导全县档案保护、档案教育、档案接收、档案干部培训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