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晴隆县民政局 |
网站名称: | 晴隆县民政局更新时间:2024/10/25 22:08:37 |
相近名称: | 晴隆民政局 |
网址URL: | 晴隆县民政局 |
办公地址: | 黔西南州晴隆县东街晴隆县民政局 (邮编:561400) |
电话传真: | 0859-7610034 |
电子邮箱: | [ 暂无晴隆县民政局的电子邮箱地址 ] |
服务QQ: | [ 暂无晴隆县民政局的QQ号码 ] |
网站备案: | 黔ICP备05000312号-3 |
相关简介: |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 三、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烈士褒扬工作和相关人员的评残报批工作;执行优抚对象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优待抚恤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建筑物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的接待转运及接收安置工作;负责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全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提出救灾工作建议;组织、协调救灾工作;建立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组织核查、评估、发布灾情;负责市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指导、监督县级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 六、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和规划;健全全市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指导全市城市低收入家庭的核定和农村社会救助对象的认定工作。 七、负责全市乡(镇)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命名、更名、隶属关系变更、政府驻地迁移和行政区域变更的初审、申报工作;指导全市地名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全市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协调区内、区际行政区域界线争议和调处工作。 八、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城乡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九、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贯彻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十、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等机构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市级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各项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承办市政府和省民政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电文、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政务协调、人事考核、安全保密、信息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后勤保障等工作;承办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二、救灾救济股 负责全县救灾救济工作,监督贯彻执行国家救灾救助工作政策法规;负责收集、核查、上报灾情,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督促救灾款物的管理、监督使用工作;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灾民毁损房屋恢复重建和灾民生活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乡镇办好农村敬老院;管好和发放救灾救济粮款物,指导城市社区服务和保障农村五保、孤儿的生活;做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拟定减灾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灾减灾工作。 三、优抚安置股 负责拥军优属和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及国家机关公务员伤亡抚恤工作;负责相关人员的伤残评定上报工作;承办烈士的审核和褒杨工作;指导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和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工作。 四、民政股 负责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组织业务培训,指导乡镇开展村务工作;指导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主管全县的行政区划和地名工作;承担县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并提出仲裁建议;负责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工作;负责殡葬制度改革工作,指导社区服务和收养等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负责县境内民间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或者备案;对民间组织实施年度检查,对民间组织违反登记管理条例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五、计划财务股 负责全县民政事业经费、行政经费、预算外收入经费的管理工作,督促下拨各项经费及时到位。协助局各股室物资计划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管理机关财务;指导和监督全县民政经费的使用和有关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六、下设事业单位 (一)社会救助局 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农村特困救助工作,以及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和社会捐助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40%精简退职老职工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法律救助等专项救助工作。 (二)慈善总会办公室 负责募集慈善基金,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捐赠,资助兴办慈善事业和社会公益事业;促进协调灾害事件中的救助工作,帮助孤、老、病、残、贫等生活困难群体,加强同国内外及港、澳、台地区慈善团体的联系与协作;组织热心慈善事业的自愿者队伍开展多方面的社会慈善活动。 (三)殡葬管理中心 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规范丧葬活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墓地安葬、遗体搬运存放、丧事活动、殡葬用品、殡葬礼仪、遗体火化、骨灰存放等服务。 (四)社会福利院 加强福利院管理,提高床位利用率,促进福利院上等级、上等次,把福利院真正办成老年人服务的集养老、娱乐、健身为一体的服务中心;制定福利事业的发展规划,加强福利事业的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