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江口县纪委监察局 |
网站名称: | 江口县纪检监察网更新时间:2024/10/25 22:08:05 |
相近名称: | 中共江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江口县监察局,江口纪委,江口监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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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简介: | 中共江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江口县监察局)机构设置 按照中央纪委监察部、省纪委监察厅和市纪委监察局有关要求,结合江口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整内设机构 整合4个机构,撤销1个机构。整合原办公室和监察综合室,设立办公室;整合党风政风监督室(县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执法和效能监督室,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县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撤销派驻机构工作管理室。 增设3个内设机构。增设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更名为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 调整后,县纪委监察局内设12个机构:办公室、干部室、宣传调研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县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申诉复查复议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二、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处理委局机关日常事务,负责县纪委全委会、常委会议,委局办公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负责与县纪委委员的联系;汇总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组织起草委局有关文件文稿,编发通报和信息,审核以委局及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以及县纪委全委会工作部署和县纪委常委会议、委局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及委局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汇总委局贯彻落实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分工任务情况,组织协调有关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提案答复工作,组织协调党风监督员和特邀监察员工作;组织协调委局机关机要文件的办理和运行管理、保管、使用县纪委、县监察局及县纪委办公室、县监察局办公室印章,负责制发委局机关各科室及派出(驻)机构印章,负责委局机关保密工作,协调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密码管理工作;承担全县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规划、统筹和实施;负责委局机关内部网络、信息化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和安全保密工作;承担委局机关普通密码的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委局机关内外联络接洽工作;统筹指导归档工作,负责委局机关及派出(驻)机构文书、音像等档案管理,编辑整理有关档案材料;负责委局机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干部室 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方面的制度建设;负责委局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承办有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员档案、工资福利等工作,配合机关党委督促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负责承办县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及有关综合协调工作,承办有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员档案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领导班子考察、任免及组织建设等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承办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等干部人事工作,指导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委局机关因公临时出国(境)和因私出国(境)办理等工作;协同委局机关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生活服务管理工作,办理离退休人员的善后事宜;负责离退休干部职工的关系接转、信息统计和宣传表彰等有关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宣传调研法规室 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理论政策、形势任务、决策部署、成效经验和先进典型等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工作,开展对党员、公务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组织协调廉政文化建设及纪检监察电化教育工作;负责委局机关新闻发布等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信息传播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协调县直有关部门和重点新闻网站等做好网络宣传引导工作;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宣传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和网络信息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纪检监察政策理论、重大课题、政策法规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纪检监察法规的咨询答复和解释工作,对纪检监察法规执行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和立法后评估;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清理工作;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调研、法规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党风政风监督室(县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重要监督检查活动;综合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的贯彻落实;综合协调政治纪律的执行和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开展有关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综合协调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题的查处;综合协调应由委局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指导、督办地方和部门对相关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履行县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能,监督检查承担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任务的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协调查处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在开展行风建设和纠风专项治理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管理相关干部廉政档案;承办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有关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信访室 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处理网络举报;提供信访举报信息,向委局领导报告重要举报情况;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检举、控告进行核实;处置信访举报中的突发情况;对信访举报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信访举报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案件监督管理室 负责对县管干部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并分送相关纪检监察室,负责办理县管干部及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任职前回复县委组织部意见工作;按照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相关纪检监察室,负责向市纪委报送案件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的有关情况;负责查办案件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跨县域、跨乡镇、跨部门协作办案机制,归口管理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负责综合协调国(境)内追逃防逃相关工作;负责对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委局办案场所的安全保卫、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配合联系乡镇(街道)、部门的纪检监察室做好办案安全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督促查办领导批办、交办案件及办理相关事项;负责对查办案件及其相关专项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 监督检查联系乡镇和单位领导班子、县管干部、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乡镇(街道)和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的情况,对涉及的县管干部、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实施责任追究;督促联系乡镇(街道)和单位监督对象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作风建设规定的执行情况,调查处理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承办联系乡镇(街道)和单位县管干部、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和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并提出处理建议;承办联系乡镇(街道)和单位应由委局机关参与调查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按照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监督、指导联系乡镇(街道)和单位的案件查处工作;做好问题线索的管理和处置工作,监督指导联系乡镇(街道)和单位上报问题线索处置;组织协调对联系乡镇(街道)和单位县管干部及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诫勉谈话工作;负责了解联系乡镇(街道)和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情况,综合、协调、指导联系乡镇(街道)和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协助考察了解联系乡镇(街道)和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情况;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案件审理室(案件申诉复查复议办公室) 审理委局机关直接检查处理和科级党组织、政府(部门)报批或备案的案件;承办党员、监察对象对委局作出的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对科级党组织、政府(部门)作出的复议复查(复审复查)决定不服的申诉案件,及其它需要由委局办理的申诉案件,处理、督办委局收到的申诉信件;承办应当由科级党委、纪委批准但需要比照处理的案件和其他需要比照处理报县纪委备案的案件;承担县监察局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县监察局给予的行政处分的解除工作;承办科级党组织、政府(部门)和委局机关有关部门征求案件审理室意见的案件;起草县级案件审理、申诉复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解除行政处分工作的程序性规定,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相关业务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负责受理对委局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的初核及案件的审查工作,提出处理建议;负责受理对同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及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的初核及案件的审查工作,提出处理建议;负责受理对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关、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的初核及案件的审查工作,提出处理建议;制定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规定,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监督工作,督办有关违纪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纪委、县监察局行政编制17名。其中:县纪委常委7名(书记1名,副书记2名);县监察局局长1名(由纪委副书记兼任),副局长2名(1名为非中共党员,另1名由县纪委常委兼任),常委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2名,职级按有关规定执行。机关工勤人员编制4名,由财政金额预算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