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 |
网站名称: | 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更新时间:2024/10/25 22: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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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简介: | 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 机构设置与岗位职责 规划建设管理局是新区的行政管理部门,担负新区规划范围内规划、建设、市政公用事业、人防等方面的政府职能,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城市规划、设计、施工质量、安全、人防的法律法规章程;具体负责新区城市规划的编制,规划建设管理,以及施工质量和安全、人防的管理;参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国土、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其他相关各专业规划的编制,负责新区管委会交办的建设、规划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有关房产产权产籍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房地产交易法律、法规,实施新区范围内房产产权产籍管理和房产市场管理。 一、领导分工 雷 霄 党组书记、局长(人防办主任):负责规划建设管理局全面工作,负责党的建设、人事财务、政府采购、目标绩效、部门审计、应急、建筑行业管理等相关事务。联系大学城。具体分管办公室(综合科)、建筑业服务中心。 舒永胜 党组成员、副局长(人防办副主任):负责新区规划编制,负责人防工程建设,负责项目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审查及相关证书的核发工作,负责燃气审批管理。联系贵安开发投资公司、电子信息产业园、高端装备制造园,中规院贵安分院、贵阳市测绘院贵安分院。具体分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和规划管理中心。 李 旭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雷霄同志负责建筑行业管理,应急、信访维稳等相关工作,联系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规建局窗口。协助雷霄同志分管建筑业服务中心。 陈 茜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雷霄同志负责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推进新区全面执行绿色建筑和海绵城市技术标准等相关工作,推进新区建筑风貌和城市风貌相关标准制定、贯彻和管控工作,联系新区中心区(海绵城市)建设指挥部。协助舒永胜同志分管规划管理中心工程规划管理科和规委会办公室。 高级规划主管:协助舒永胜同志负责新区规划编制、新区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负责规划建设信息平台建设。协助舒永胜同志分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和信息管理中心。 总建筑师:协助陈茜同志负责推进新区全面执行绿色建筑和海绵城市技术标准等相关工作;推进新区建筑风貌和城市风貌相关工作。协助陈茜同志分管规划管理中心有关方案审查和技术标准制定及管控工作。 二、机构设置与职责 (一)办公室(综合科) 负责人事、财务、保密、联络、会务、档案、宣传、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局党组、党建工作;负责局预决算管理工作;负责其他单位来文办理、文件印发、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局会议工作;负责局督办工作;负责各项费用报销、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政府采购工作;对口联系内设业务科室相关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信息管理中心) 1.负责组织编制新区总体规划(包括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等,并依法开展各类法定规划公示公告及上报审批工作; 2.承担城乡规划编制研究成果、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成果的技术审查、动态维护与实施评估工作; 3.负责规划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收集整理,对城乡规划行业的前沿、发展趋势及重大政策进行调查研究。 4.承担重大规划项目前期研究工作,为相关规划审批事项提供技术依据与支撑,为相关规划实施及决策提供技术参考; 5.对局委托组织编制的各类规划进行质量与进度控制, 6.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规划的组织编制、审查上报工作; 7.参与城乡规划有关的国土、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其他相关各专业规划的编制; 8.负责对外业务交流、对社会公众宣传城乡规划知识。 9.制定城乡规划有关政策与技术标准。 10.负责对全局信息化建设做出合理规划;组织采用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理论设计建立适合规划建设管理可持续开发的信息管理系统;根据规划建设管理局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具体要求,充分进行需求分析,制订出贵安新区规划信息平台系统建立的总体技术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分期分批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其他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维护和升级改造工作;负责组织部门内外的业务培训学习提高技术水平;做好规划建设数字化信息采集及管理维护工作;按照国家规定,做好相关业务信息的保密工作。 11.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规划管理中心 负责直管区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规划审查、审批,核发相关规划许可证。参与协调非直管区范围内建设用地和项目建设。指导、监督乡镇规划管理工作。协调相关科室有关规划管理的问题。负责规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用地规划管理科 1.负责直管区内的建设项目选址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参与非直管区内重点工程及重大项目选址。 2.受理直管区内建设用地规划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出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3.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延期以及选址、用地的变更。 4.负责对批后的建设用地进行跟踪管理和用地资料的归档工作。 工程规划管理科(人防办) 1.负责直管区内的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参与非直管区内重点工程及重大项目的方案审查。 2.负责对新区建设项目组织专家论证、规划方案竞选和有关规划评审及技术鉴定等工作。受理直管区内建设项目的报建,审查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及建筑设计方案。 3.依法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跟踪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违法建设行为,依法督促建设业主履行规划行政许可规定的义务,对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的项目进行批后管理。 4.联系贵阳市城乡规划院、测绘院关于技术审查和指标复核事宜。 5.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人民防空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制订贵安新区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计划; 6.承担直管区内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的责任;负责新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管理新区人民防空、交通战备经费和资产。 7.负责人民防空指挥场所的规划及建设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规划和建设工作。 8.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制定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计划,落实人民防空教育内容。 市政规划管理科 1.负责直管区内的市政规划管理工作,出具《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市政工程类项目“一书两证”。 2.参与市政方面相关的规划编制。拟定市政工程建设计划,统计、上报新区市政工程规划建设信息,指导、督促新区市政工程建设。 3.负责审批新区直管区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及市政工程建设变更内容,参与非直管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选址及审查。 4.负责审批市政工程选址、用地、征地红线,出具市政工程用地申报红线图。 5.负责对已批的市政工程进行跟踪管理。 村镇规划管理科 1.负责直管区村镇建设和管理工作,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2.监督指导村镇体系规划和乡规划、村庄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及村镇建设技术服务和标准设计、通用设计工作。 3.组织指导示范小城镇建设工作。 4.承担传统村落保护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规委会办公室 1.负责规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规委会章程、办公室工作规则及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并组织实施。 2.负责专家委员会专家档案库的建立和管理。 3.及时对重大事项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后提交规委会审议。负责需要规委会全体委员会、主任委员会审议的各类城乡规划的审查、报批、报备、公告、论证、听证、公布等工作; 组织新区规委专家委员会对审查项目进行评审,提出评审(咨询)意见。 4.负责规委会有关会议的会务和议题资料的准备,起草规委会会议纪要等文件;督促检查落实规委会会议议定的工作事项。 5.完成规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建筑业服务中心 建筑业服务中心受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委托开展工作。主要负责新区建筑工程造价预算,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及验收;负责建设项目及开发项目按有关国际标准的组织实施,推广建筑业科技项目成果转换应用,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及相关费用收缴工作;负责招投标管理工作;承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及规划建设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