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三穗县统计局 |
网站名称: | 三穗县统计局更新时间:2024/10/25 22:0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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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简介: | 根据《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穗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党办通〔2014〕42号)和《中共三穗县委三穗县人民政府关于三穗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穗党发〔2014〕20号),设立三穗县统计局,为三穗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1)增加的职责 1.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工作。 2.全县经济发展综合测评统计监测工作。 3.贫困乡镇农村住户调查工作。 4.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及在乡创业调查工作。 5.民营经济统计监测工作。 6.协助文化产业统计调查工作。 7.城镇化率统计监测工作。 8.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 9.“四上”企业入库申报工作。 2)加强的职责 1.加强综合统计工作,提高统计分析能力,为党委、政府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 2.加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加强服务业、城乡住户统计监测工作。 4.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规范基层统计行为,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5.加强统计执法工作。 6.规范基层统计行为,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统计报表制度,组织领导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检查和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 (二)制定和组织本县统计工作规划、调查计划及其方案,负责全县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三)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各项统计调查和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调查、普查数据。 (四)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负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县经济发展综合测评、民营经济、城镇化率统计监测工作;负责贫困乡镇农村住户、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及在乡创业调查和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协助文化产业统计调查工作;负责“四上”企业入库申报工作。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县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数据库网络。 (七)组织实施全县统计专业职务资格的统一考试和统计人员上岗培训及资格考试的有关工作;组织指导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指导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八)依照《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细则》及《贵州省统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实施,组织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三穗县统计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信访工作;管理本局机关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机关目标管理工作;承担对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统计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密工作;对统计计算机及其运行环境进行维护和保养; 负责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及承担局党组日常工作任务。 (二)法规教育股 负责对本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审核全县、部门统计调查项目、调查方案及调查表式;组织全县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开展全县统计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各类统计违法案件;受理统计违法举报并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办理上级统计部门批转或移交的统计违法案件;受理行政许可、统计违法违纪案件查处中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和其他法律性事务;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负责统计人员的从业资格、继续教育、统计专业资格等各类培训、考试,以及从业资格年检工作;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业务股 收集、整理全县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对全县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调控咨询建议;组织实施《统计年鉴》等主要年度统计资料的编辑、审核、付印工作;负责综合统计数据库维护、有关统计资料的交换、以及重要统计数据发布和咨询工作;管理各类统计数据和资料;承担全县经济发展综合测评统计监测工作;承担全县小康进程统计监测工作;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负责投入产出、资金流量、收支、资产负债核算工作;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综合平衡状况的分析报告;承担民营经济统计监测工作;协助开展服务业、非公人才统计工作;组织对有关统计指标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承担城乡划分工作和城镇化率统计工作; 组织实施工业、能源、建设领域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县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耗使用、节约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指导工业、能源和建设领域等有关行业统计基础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及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协助开展全县文化产业调查工作;开展非普查年份第三产业调查工作;开展法人单位信息化统计工作;指导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基础工作;指导全县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就业调查、工资统计、社会科技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及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负责“四上”企业入库申报工作;承担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统计监测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统计、贫困乡镇农村住户调查和开展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及在乡创业调查工作;对工业、能源和建设领域、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农业农村、劳动就业、城镇化率等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协助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工作;指导农业农村、劳动就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工业、能源和建设领域、规模以上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农业农村、劳动就业统计监测和分析; 负责审核工业和建设领域企业、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等企业入库申报材料;负责沟通、协调、管理、指导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统计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纪检监察机构 县纪委派驻县统计局纪检组。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县统计局行政编制5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股级3名。 机关工勤编制1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五、其他事项 (一)保留三穗县农村经济调查队,为县统计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农村住户和贫困监测调查方案,承担农村住户和贫困监测调查工作,提供相关统计资料,搞好全县农民纯收入的推算和评估工作。事业编制2名,领导职数队长1名。 (二)保留三穗县普查中心,为县统计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按照国家各项普查制度和方案,组织实施好各项国情国力普查和大型调查任务;负责组织全县各项调查人员的培训;指导和督促全县各乡、镇各项普查工作的开展;负责处理好各项普查的专业性工作;负责对各种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和管理工作。事业编制2名,领导职数主任1名。 (三)保留三穗县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为县统计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正乡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组织实施上级统计局布置的属于统计局负责的各项常规性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实施省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共同布置的属国家调查队的统计调查项目;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提供统计信息服务。事业编制11名,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三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三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