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遵义市红花岗区红十字会 |
网站名称: | 遵义市红花岗区红十字会更新时间:2024/10/25 22:0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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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简介: | 遵义市红花岗区红十字会是遵义市红花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依照遵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遵市编通[2008]16号文件要求,于2008年8月批准单独设置的正科级群众团体组织机构,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核定事业编制6人,其中正科级职数(专职副会长)1人、副科级职数(秘书长)1人,内设科室2个(业务科、综合科)。 红花岗区红十字会现有基层红十字会67个、红十字会员小组104个、团体会员单位63个、会员7800人、志愿者3800名、9支志愿服务队。 工作职责 1、根据中国红十字会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制定本地区红十字会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中,对伤员和其他受害者实施救助。 3、开展人道主义领域内的服务和公益活动,参与输血、献血工作,宣传和推动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和遗体器官捐赠。 4、进行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训练和现场救护工作,普及群众性卫生救护知识。 5、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进行爱国主义、人道主义和过激主义教育,促进青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6、积极与省内外红十字会建立联系,开展人道主义方面的往来、交流与合作。 7、协助涉台部门处理两岸民间交流工作中相关事宜。 8、完成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省红十字会和市红十字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岗位职责 专职副会长 1、主持区红十字会工作,领导本会依照法律和章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有关规定和上级红十字会指示,组织指导区红十字会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分解落实,责任到人。 3、组织开展救灾备灾工作,做好红十字会物资的计划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4、组织指导开展社会公益与人道主义活动的工作方案,分解落实。 5、负责同国内外、省内外红十字组织建立联系、往来、交流合作。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秘书长 1、协助专职副会长做好红十字会的工作。 2、做好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灾情报告工作。 3、负责开展群众性的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和现场救护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和有关教育工作。 5、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业务科 1、负责制定区红十字会救灾救助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区红十字会救助救助工作。 2、开展社会募捐、筹措救灾款物,承担相关救助款物的使用、发放、保管等工作。 3、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及青少年人道主义和健康知识宣传教育。 4、组织义诊及卫生救护活动。 5、组织、指导镇(办)红十字会员、志愿者开展社区服务工作。 6、参与推动无偿献血、艾滋病防治及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科 1、负责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及机构管理、组织人事工作。 2、做好文稿起草、文件拟办、会议记录、文件收发、印章管理、资料管理归档、信访、保密工作。 3、负责会务、后勤事务、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物资采购等日常工作。 4、承担对外宣传、交流、联络、沟通、协调与合作等工作。 5、承担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事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