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晴隆县发展和改革局 |
网站名称: | 晴隆县发展和改革局更新时间:2024/10/25 22:08: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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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简介: | 晴隆县发展和改革局属于县政府组成部门,正科级单位,行政编制13名,事业编制23名,全局现有干职工24人。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的研究拟定人口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将原县发展和改革局承担的县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划入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 二、主要职责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作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动态,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参与组织重点经济政策措施的贯彻实施;提出实施全县宏观经济政策及运用经济杠杆和经济运行及时调控的政策措施建议。 (三)做好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点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搞好资源开发利用、生产力布局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引导和促进全县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拟定和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参与编制建设用地年度计划,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和环境保护规划。 (四)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全县经济体制改革。 (五)提出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划和资金及相关政策措施建议,衔接平衡各种资金来源,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管理权限审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上报;向国家政策性银行及商业银行推荐申贷项目,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组织和管理重大项目稽查工作。 (六)研究提出全县招商引资和对外开放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项目推介、洽谈和协商管理;按权限审批和申报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负责全县全口径引资统计、总量平衡、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七)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指导工业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拟定煤炭、电力等能源发展规划;推动高科技产业发展,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协调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 (八)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逐步缩小地区差距的政策措施。 (九)研究制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研究拟定人口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推进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促进全县服务业发展的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指导、协调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的计划工作,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重点产业专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调整建议。 (十一)编制县级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对国家、省、州、县级重点项目实施指导和宏观管理;按照《招投标法》和《贵州省招投标条例》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活动;对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重点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情况和实施情况,协调解决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促进重点建设项目按设计要求竣工投产;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的后评估工作。 (十二)组织、协调做好全县以工代赈规划、计划和实施工作,参与和协调扶贫开发。 (十三)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贵州省价格条例》、《贵州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贵州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集使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十四)研究提出价格政策建议,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物价等方面的情况;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价格政策的执行;参与拟定和调整由县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 (十五)组织实施上级制定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管理目录和管理办法,管理国家、省列管的商品、服务价格和国家机关收费、事业性收费,组织实施收费许可证的年检年审工作。 (十六)负责全县的价格预测、监测和监审,调查分析县内外市场价格变动情况,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核定县管价格,指导、协调行业价格,开展价格信息、成本调查服务。 (十七)组织开展商品和服务价格及国家机关收费和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行为,组织指导物价监督检查等群众性监督活动,认真办理群众的投诉案件。 (十八)负责对全县价格调节基金和专项基金的征集、使用进行日常管理。 (十九)负责县内各部门、行业间的价格衔接指导,监督县内业务主管部门和乡镇、企业的价格管理工作,协调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机关收费和事业性收费的参议。监督管理我县价格认证、鉴证和评估机构。 (二十)承担县委、县人民政府、州政府信息中心和省、州发改委、物价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员培训、干部队伍建设、政务公开、目标绩效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保障等事务。 (二)国民经济综合股(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分析研究县内外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提出维护经济安全的对策建议;组织研究并提出全县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等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组织协调对宏观经济的调查研究,提出宏观调控的对策建议,做好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衔接。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建议;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县中长期规划,指导、协调全县各部门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衔接平衡各行业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和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 组织编制全县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政策,协调地区经济发展,提出逐步缩小地区差距的政策措施,实施可持续发展;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编制建设用地年度计划并监督计划的执行;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协调地区经济协作。 提出全县服务业发展的战略规划、政策措施,拟定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衔接平衡各行业的规划和政策;拟定全县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使用安排、调度,安排服务业发展引导项目;监测分析全县服务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 安排和申报高技术产业发展的重大项目和对产业结构调整及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有重大影响的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协同组织推动全县技术创新工作;协同指导和协调全县重点技术创新项目、重大引进技术的消化和产学研联合等项目的实施,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提出引导科技投入的相关政策,优化配置科技成果产业化资金;负责审理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限额以上高技术产业项目;协同指导和协调全县重大装备项目的研制;会同财政等部门研究提出产业技术研究开发与产业化资金的使用方向。 (三)社会发展股 研究提出社会发展战略,衔接平衡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拟定人口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研究社会事业发展与经济发展的相互关系,协调社会事业发展与改革的重大问题;协调人口、劳动、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旅游、政法、民政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和政策;管理或上报社会事业发展项目,安排社会发展专项资金。 (四)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合作股 负责全县改革开放工作的调查研究、咨询建议、方案论证、跟踪反馈工作,为县人民政府决策措施服务;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议;研究分析社会资金平衡,研究财政政策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分析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 提出全县招商引资发展规划,研究招商引资政策措施,引导、组织和服务各类招商引资项目;加强对经济技术协作;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投向,结合县情实际,组织建设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库;加强对外宣传推介;搞好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的战略研究,组织并参与各种区域经济技术交流活动,组织进行对外引资、合作项目和洽谈和报告、审批。 (五)固定资产投资和建设项目管理股 监测分析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量、结构和资金来源及相关政策措施建议,衔接平衡各种资金来源,规划重大项目布局;安排县统筹、县财政自筹等财政性建设资金、项目及国家预算内专项资金;编制全县固定投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有关投资的宏观调控政策,监督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运行,指导监督政策性金融使用方向,向金融机构推荐申贷项目。按程序和管理权限负责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项目的立项审批和审查上报;负责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储备和信息发布工作。 负责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建设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批和上报,组织重大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后评估工作;提出重点建设项目建议名单并做好协调管理;负责监督检查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执行情况(投资到位、建设进度、工程质量、投资控制及完成情况,“四制”执行情况等)并协调处理建设中存在问题和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负责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结果报告的备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管理投资建设宏观管理方面的法规、政策、标准、定额等工作。 负责起草重要文件和信息发布工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贵州省招投标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协调全县的招标投标活动,规范各行业招标代理机构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开展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负责对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进行协调处理。 (六)基础产业股 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政策和相关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能源行业规划和行业政策,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提出煤炭、电力等能源勘探开采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提出全县能源节约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 研究县内外交通运输发展的状况,提出全县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体制改革建设,衔接平衡交通行业规划和行业政策,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拟定促进交通运输技术进步政策,对交通运输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对全县信息产业的发展状况进行研究分析,提出电子、信息、邮政、通讯等行业的发展战略,衔接平衡行业规划,制定相关产业年度发展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安排申报相关产业高技术重大项目。 (七)农村经济股 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农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编制和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规划;负责农村经济发展建设项目的规划编制和报批,并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督促检查和组织竣工验收;协调编制全县生态环境建设项目规划,并督促项目的实施,监测和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配合编制全县小城镇建设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业救灾防灾工作。 (八)地区经济股(以工代赈办公室、西部开发办公室) 编制全县以工代赈年度计划和规划,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研究拟定以工代赈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协调全县以工代赈重大问题;编制扶助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计划,参与和协调扶贫开发;审批限额以下以工代赈项目,对以工代赈项目的实施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组织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九)基金管理股 负责对全县价格调节基金和专项基金的征集、使用进行日常管理。编制价格调节基金和专项基金年度收支预决算;监督、检查价格调节基金和专项基金的征缴、使用情况和相关政策、决定的执行情况;总结在价格调节基金和专项价格调节基金征集、使用、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协调解决价格调节基金和专项价格调节基金征集、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价格调节基金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做好全县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协助县政府做好价格平抑工作,确保我县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协助建立专项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和价格调节基金制度。 (十)收费和价格管理股 负责价格和收费政策的宣传贯彻,办理《收费许可证》的核发、变更、审验工作;做好本县价格和收费成本测算以及价格监测上报的日常管理。 (十一)成本监审及价格调控股 做好成本监审工作和对调定价的收费和价格组织召开价格听证会。按程序受理商品及服务价格的制定或调整,并协调处理好执行过程中的矛盾争议;做好价格对策研究和价格水平的衔接,提出运用价格手段的政策建议。 (十二)价格监督检查所 监督检查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收费及全县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执行情况;按规定组织价格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全县开展市场价格整顿和市场明码标价执行情况检查;引导价格收费单位及服务对象积极参与价格诚信服务活动;受理价格举报工作,承办上级移交案件或其它部门转办的价格举报案件,并反馈办理结果。 (十三)价格举报中心 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州价格(收费)举报政策和规定;负责全县12358价格(收费)举报网络建设、管理使用和维护,确保价格(收费)举报工作的正常开展;负责全县重大价格重大价格(收费)举报案件的受理和复核,指导全县价格(收费)举报工作,对全县价格(收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完成国家、省、州发改委价格举报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事业股室:县节能减排监察大队、投资促进局、铁建办、经济社会发展信息中心、工程项目管理中心、价格认证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