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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公安消防大队微信公众号】
单位名称: | 金沙县公安消防大队 |
微信名称: | 金沙县公安消防大队更新时间:2024/10/25 22:08:11 |
相近名称: | 金沙消防微信,贵州省金沙县消防大队,金沙公安消防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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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 | (点击查看该微信公众号的二维码) |
办公地址: | 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二号路 (邮编:551800) |
电话传真: | 0857-7230451 |
电子邮箱: | [ 暂无金沙县公安消防大队的电子邮箱地址 ] |
服务QQ: | [ 暂无金沙县公安消防大队的QQ号码 ] |
备注说明: | 本微信已通过认证 |
相关简介: | 2011年,金沙县公安消防大队根据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需要和提高服务水平要求,制定出台了七项便民服务措施。 一是实行消防行政许可受理一次告知制。大队在受理消防行政许可申请时,将申报条件、应提交的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减少申请人多次往返。二是设立消防服务热线。大队办公室设立消防服务热线电话,向群众提供消防法律和技术咨询服务,受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三是发布消防信息。大队及时向社会公布消防产品监督检查情况。城市公安消防部门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通过电话、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发布消防警示、火灾情况及防火灭火知识等消防信息。四是建立群众来访接待制度。大队办公室设立群众来访接待室和领导接待日,以解决群众反映涉及消防安全的诉求。五是开放消防站。消防站向社会开放,为广大群众提供消防宣传服务。六是缩短办理工作时间。在申报材料齐备的前提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及验收由20个工作日作出决定缩短为中小型建筑消防工程项目5个工作日作出决定,大型建筑消防工程项目10个工作日作出决定。七是接受群众监督。所有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一律接受人民群众、新闻舆论的监督,接受人大、政府、政协的监督,接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和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 七项措施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大队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提高服务水平,为切实优化金沙县投资软环境,避免出现“冷、硬、横、推、拖和四难”现象,转变办事作风,提高服务水平作出积极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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