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黔东南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
网站名称: | 黔东南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更新时间:2024/10/25 22:07:50 |
相近名称: | 黔东南质量技术监督局,贵州省黔东南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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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简介: | 黔东南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概况 黔东南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是黔东南州人民政府主管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认证认可,行使综合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支撑的工作部门。 地址:凯里市北京西路24号,邮编:556000,电话:0855-8221421,行政许可办理窗口电话:8692092,投诉电话:12365,纪检监督电话:8233522。 黔东南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内设11个科(室):办公室、法规科、质量管理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标准化科、计量科、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计划财务科技科、人事科。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负责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督管理工作;查处违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违法行为。 (三)负责地理标志产品的申报和管理工作;推进区域品牌发展工作。 (四)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内产品质量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职责分工开展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 (五)负责所属质检机构(含授权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日常监管工作。 (六)组织宣传、实施标准,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企业标准备案和登记工作;负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七)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组织实施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计量比对工作;对法定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监督管理;承担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等工作。 (八)开展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愿性认证,协助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实验室资质认定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九)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负责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节能监督管理,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提出处理建议。 (十)拟订本局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宣传、教育、培训、信息工作;配合实施相关专业职业资格工作。 (十一)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业务科室职责 (一)质量管理科(电话:8235412) 承担宏观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纲要的政策措施和质量奖励制度;组织实施产品质量诚信工作;推进品牌发展战略;组织实施名牌产品、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的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编制质量分析报告;依据职责牵头扶持服务企业。 (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电话:8220347) 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安排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后续处理工作;拟定本辖区重点监督抽查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提出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设置建议方案;对法定质检机构(含授权机构)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承担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许可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对工业产品获证企业监督管理工作。 (三)标准化科(电话:8221956) 组织实施标准化工作,负责标准化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工作,并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标准化项目申报实施的组织和协调工作;承担企业标准登记备案工作,协调处理有关标准问题;负责地理标志产品的申报、管理工作;承办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四)计量科(电话:8233210) 贯彻实施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监督管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监督管理计量器具生产、销售、使用,组织量值传递;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证计量机构和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 (五)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电话:8220414) 贯彻实施国家认证认可法律、法规和制度;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推动自愿性认证活动的开展;承担对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查机构、实验室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负责认证咨询机构的备案管理工作;承担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机构内审员的培训、考核和注册管理工作;负责对通过资质认定的实验室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六)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电话:8220574) 承担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及安装改造维修许可工作;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和进出口实施监督检查;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工作并提出处理建议;按规定权限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综合统计和事故统计工作;协调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工作;负责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的气瓶充装许可、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承担其他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 (九)行政审批服务科 负责受理计量、工业产品、特种设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验室资质认定等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审查,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办理相关公告事项;组织相关人员及专家实施现场审查(核查、评审)、检验抽样等工作,并承担相应工作质量责任;汇总、审查申请人相关资料,报相关行政许可责任部门审批;管理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资料、信息和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