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南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网站名称: | 南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更新时间:2024/10/25 22:11:25 |
相近名称: | 南明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贵阳市南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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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简介: |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卫生、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协调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 (二)负责执行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及时、准确报送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拟订并实施防治艾滋病计划和措施,承担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三)执行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标准的跟踪评价,组织实施并公布食品安全标准。 (四)负责拟订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五)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执行和落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 (七)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基本药物目录的制定或增补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实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 (八)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计划;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 (九)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研究提出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执行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的统计、数据分析、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负责人口基础信息库及基层卫生信息化建设,依法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调查;组织编报区级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支出预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监管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 (十一)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二)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干部培训教育计划;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 (十三)依法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建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指导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十四)建立完善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十五)制定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工作;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六)制定并组织实施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中长期发展计划,推进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和中西医结合工作。 (十七)负责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八)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