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南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
网站名称: | 南明区发展和改革局更新时间:2024/10/25 22:11:25 |
相近名称: | 南明区发改局,贵阳市南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
网址URL: | 南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
办公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箭道南巷6号 (邮编:550002) |
电话传真: | 0851-85501797 |
电子邮箱: | nmqfzhggj#163.com(发电子邮件时请将#改为@) |
服务QQ: | [ 暂无南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QQ号码 ] |
网站备案: | 黔ICP备06003309号 |
相关简介: | 南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作职责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基础产业、支柱产业、高技术产业专项发展规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加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参与组织重要经济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负责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区域经济协作。 (三)参与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 (四)研究提出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资金投向的相关政策措施及建议,衔接平衡各种资金来源;会同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和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外资项目并组织项目申报;协调政府部门各投融资公司向国家政策性银行及商业银行推荐申贷项目,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参与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监督重点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情况和实施情况。 (五) 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审核上报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实施重点项目管理,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的后评估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指导、规划、综合协调全区经济和各类产业的发展;负责协调全区经济和各类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参与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负责交通运输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等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 组织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及省、市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协调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区域经济协作和城镇化发展的统筹协调工作。 (八) 会同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发展战略,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政等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工作;会同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协调有关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九) 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指导、综合协调工作。研究、拟订全区发展循环经济的工作重大,制订具体政策措施,参与组织循环经济项目,配合开展项目的申报、审批和实施过程中的宣传、指导、检查、监督工作。 (十)指导协调全区各乡、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行业的发展规划和计划工作,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重点产业专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调整建议。 (十一)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二)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以及纪律检查、仲裁机构委托的各种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中财产的价格鉴证工作。 (十三)监督和管理价格政策的执行,参与拟订和调整由区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及国家机关收费和事业性收费标准;负责价格预测、监测和监审;指导、协调行业价格,开展价格信息、成本调查、审核服务;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社会信用信息数据库的有关工作。 (十四)开展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负责价格案件的应诉工作;组织、指导职工物价监督检查等群众性监督活动,指导、协调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收费和事业性收费争议。 (十五)组织建设经济强区工作,负责编制经济强区建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六)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事务,确保其工作正常运转,负责起草本单位综合性文稿;收集处理各类信息、工作动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文电、档案、机要、保密、会务、信访、政务公开、目标管理、公产管理及财务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组织建设、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宣传、教育培训;牵头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负责退休人员的管理及服务。 (二)发展规划科(区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以及政策建议;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重点专项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衔接平衡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做好全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综合协调工作。 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出版、民政、群团、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统筹交通运输等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等运行状况,规划有关重大项目的布局,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三)国民经济综合科(区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区建设经济强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分析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年度、半年、年度报告;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报;提出全区促进经济增长、结构调整、增加就业、稳定物价等调控目标;做好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衔接;监测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经济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负责协调各乡、街道办事处经济的发展计划工作。 承担区国民经济动员的相关工作。 承担区建设经济强区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固定资产投资科 监测分析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量、结构、资金来源的相关政策措施和建议,衔接平衡各种资金来源,规划重大项目布局;会同安排区财政性建设资金、项目及国家、省和市预算内专项资金;研究提出有关投资的宏观调控政策,监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的运行,指导监督政策性金融使用方向,协调政府部门各投融资公司向国家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推荐申贷项目;综合分析国际资本动态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负责上报外商投资重点项目;负责上报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国际商业贷款项目;承担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承担区重点建设项目办及金融合作办的日常工作。 (五)建设项目管理科 提出区级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建议并协调监管;牵头负责全区各类项目库建设;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负责区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工作;负责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招投标情况报告及合同备案工作。 (六)产业发展科 综合分析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产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规划重大产业基地和重大产业项目布局;协调新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参与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研究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态势;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等的发展规划和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业救灾防灾和石漠化综合防治工作。指导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服务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监测和分析三产发展状况。牵头推进茶产业发展。 (七)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区循环经济办公室) 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指导区域经济协作;拟订扶贫经济开发计划和代工代赈计划并协调实施,参与协调扶贫开发工作;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拟订我区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协调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指导并综合协调节能减排工作。 承担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承担区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八)价格管理科、价格认证中心 组织实施价格体制改革方案和价格管理措施,统筹协调重要商品储备制度,监测、协调已开放的商品价格,承担农贸产品成本调查、价格监测、协调工作;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商品价格;依法审批列名管理的经营性服务价格,核发和审验《经营性服务收费许可证》负责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工作,核发和审验区属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事业收费许可证》;指导、协调已放开的经营性服务价格;协调处理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经营性服务价格争议;负责商品房售房标价书的管理和发行,承担全区涉案物品的价格鉴证中心。 (九)价格监督检查局 监督检查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监督商品和服务价格、区属国家机关收费、事业性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指导全区开展反价格欺诈、反垄断、反暴利等工作;指导区属企事业单位和群众性的义务价格监督工作;承担全区物价工作情况的调查、分析;监督检查明码标价执行情况,开展物价计量信得过活动,办理全区物价违法问题的举报、受理、查处工作。 (十)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重大项目建设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区重大建设项目管理的规章和制度。协调、配合做好区重点项目建设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全区重大项目储备和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提出年度区重大项目名单;组织申报年度重点项目名单;组织编制全区重大项目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并对目标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重大项目的工程进展、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情况开展项目督查,提出督查一件;跟踪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协调解决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协调重大项目前期报批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加强重大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参与重大项目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开展对全区重大建设项目信息的研究分析,提出有关对策建议;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宣传。与市重大办对接协调有关工作,完成省、市重大办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包括对区内实施的省、市重大建设项目的稽查;负责协调推进全区重大项目工作,参与各重大项目推进中的有关活动;协调指导各乡、片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重大项目的建设工作。 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节能减排监察大队 贯彻实施国家节能减排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各乡、社区服务中心和各部门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对全区节能减排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实施检查。拟定全区节能减排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实施检查。依法承担能源行业行政监察执法工作。 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及区发展和改革局搅拌的其他事项。 |